房屋的交易权属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完全产权:房屋所有权人对房屋拥有完全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有限产权:如经济适用房等,购房者在一定期限内对房屋的处分权利受到限制。
3、共有产权:房屋由两个或多个权利主体共同拥有,可以是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
4、小产权: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交易存在风险。
房屋交易权属私产和商品房有什么区别
一、产权性质不同
私产房指的是房屋产权性质为私有,即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这种房屋通常是通过买卖、继承、赠与等方式获得,产权明晰,所有者享有完全的处分权。
商品房则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它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是开发商开发建设的供销售的房屋,能办产权证和国土证,可以自定价格出售。
二、居住期限不同
私产房没有明确的居住期限限制,所有者可以长期居住,甚至传承给后代。
商品房的居住期限则受到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的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居住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为七十年。因此,商品房的居住期限通常不超过七十年,到期后需要续期或面临其他处理方式。
三、其他区别
商品房在市场上的流通性更强,因为它具有明确的产权和土地使用权,可以方便地进行买卖、出租等交易。
私产房虽然也可以进行交易,但如果其产权不完全或存在其他纠纷,可能会影响交易的顺利进行。
另外,商品房通常是在市场上公开销售的,价格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而私产房的价格则可能更多地受到买卖双方协商的影响。
综上所述,房屋权属私产和商品房在产权性质、居住期限以及其他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区别。这些区别不仅影响了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也影响了房屋在市场上的流通性和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