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从舟山中燃船舶燃料有限公司公用型保税仓库出库的21.91吨船用润滑油,被供应至国际航行船舶“布氏商人”轮后,供油企业向舟山海关履行报关手续。据悉,这是全国首票试行“先供船、后报关”模式的保税润滑油供船业务,标志着浙江自贸试验区此模式从单一的保税燃油拓展至其他保税货物,也是《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方案》获批以来先行先试的一项政策创新探索。
船供润滑油是保障国际船舶航行安全的重要物料,主要用于船舶发动机、传动系统等关键部件的润滑、冷却和防锈防腐,以提升动力设备的热效率和稳定性,其消耗量与船舶燃油消耗量密切相关。作为全球第四、全国最大的保税燃料油加油港,舟山口岸每年船供润滑油的需求量超过2万吨。按照现有规定,向国际航行船舶供应保税润滑油,需要先报关,然后才能开展供船作业,如果发生报关量与实际供应量不一致或客户临时退单的情况,需要进行改单或删单处理。
《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方案》指出,要加快综合海事供应体系建设,完善物料保税仓供应模式,对保税仓库内专用于供应国际航行船舶的保税货物试行先供船后报关。舟山海关围绕方案深入开展研究,支持满足条件的供应企业将存储于保税仓库内的润滑油先行办理出库供船手续,在供油结束后,再以实际供油量报关,实现“当天接单、当天供油”,有效提升自贸区海事服务效率和综合能力。“新模式相当于为保税润滑油船供市场打开了快速通道,尤其是对于锚地供应船舶等时效性极强的订单。”舟山中燃船舶燃料有限公司滑油部业务员李其泽表示,“遇到客户调整或追加订单,还可以灵活变更供货数量,最大限度满足客户需求,这些优势不仅会体现在企业的经营效益上,也有助于进一步提升舟山国际海事服务基地的竞争力。”
舟山海关副关长郑建伟表示,舟山海关将聚焦大宗商品通关便利化,持续优化监管流程,深化制度创新研究,推动改革任务落实,全力支持和服务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
来源:中化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