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新征程反腐败斗争必须在铲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上持续发力、纵深推进。这既揭示了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复杂性和长期性,也明确了未来反腐败工作的方向和任务。
腐败问题的产生具有复杂性和长期性,其根源在于权力的滥用和制度的不完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腐败的本质是权力滥用,没有健全的制度,不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腐败现象就难以从根本上控制。因此,铲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必须深化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建立健全规范、制约和监督权力的各项制度,明确权力边界,织密织牢制度笼子,实现防范和治理腐败问题常态化、长效化。
要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施治的原则。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阻断腐败滋生蔓延的途径,有效铲除腐败问题的土壤和条件。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力量,肩负着艰巨使命和重大责任,必须坚决扛起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下大气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对腐败分子零容忍,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方针。以全周期管理方式将不敢腐的强大震慑效能、不能腐的刚性制度约束、不想腐的思想教育融于一体,多措并举,不断拓展反腐败斗争的广度和深度。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强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强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同时还要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形成全社会参与的反腐败氛围,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系统性工程,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提高政治站位,扛牢政治责任,在铲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上精准发力、持续发力,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