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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拖延维修导致损失谁来赔偿

1、维修费用赔偿: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例如,房屋水管漏水,承租人通知房东后,房东拖延不维修,承租人自行找维修人员进行维修,所产生的维修费用可要求房东赔偿。

2、财产损失赔偿:《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若因房东未及时维修,导致承租人的财产受损,如因房屋漏水致使承租人的家具受潮损坏,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房东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租金减免或租期延长: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规定,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比如,维修房屋卫生间期间,承租人不能正常使用卫生间,影响了日常生活,承租人有权要求房东减少相应期间的租金或延长租期。

4、解除合同与赔偿损失:若房东拖延维修,致使租赁物不能正常使用,承租人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解除合同。例如,房屋主体结构出现问题,房东拖延不维修,严重影响承租人居住安全,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房东退还未使用期间的租金、押金等,还可要求赔偿因提前找房搬家等产生的损失。

房东拖延维修时,租客应该如何留存证据

1、记录房屋损坏情况:及时对需要维修的部位进行拍照或录像,如房屋漏水、墙体裂缝、门窗损坏等。拍摄时要清晰显示损坏的位置、程度及周边受损情况,还可在拍摄过程中说明拍摄时间、地点等信息,以证明房屋损坏状态及时间先后顺序。

2、保存沟通记录:通过微信、短信等书面形式通知房东房屋损坏情况,要求其维修,并明确维修期限。同时,保留好这些聊天记录,若有电话沟通,可进行通话录音,记录通话时间、双方对话内容,以证明已履行告知义务及房东的回应态度。

3、保留维修相关凭证:若房东拖延不维修,租客自行委托维修人员进行维修,需保留好维修合同、维修发票、维修清单等凭证,这些可证明维修行为的发生及费用支出,以便向房东追偿。

4、留存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是重要证据,其中可能明确了房东的维修义务等相关条款,有助于确定双方责任,租客应妥善保存租赁合同原件或复印件。

5、获取证人证言:如果有邻居、朋友等目击者见证了房屋损坏情况或房东拖延维修的情况,可请他们提供证人证言,必要时可让其出庭作证,增强证据的可信度。

6、考虑专业鉴定:若房屋损坏情况复杂或涉及较大损失,可聘请专业鉴定机构对损坏原因、损失程度等进行鉴定,出具鉴定报告。专业鉴定报告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证明力,在维权过程中能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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