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不能强制拆除违建,物业公司属于提供物业服务的营利性企业法人,不属于国家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也不属于法律授权的行政组织,不具有强制执行权。民事强制执行权由人民法院依法行使,行政强制执行权由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行使,或由无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行政组织申请人民法院行使。
根据相关规定,物业公司发现业主存在违规装修或者建设时,应当履行制止和报告等职责。具体来说,物业可以警告、劝阻业主,要求其自行拆除、恢复原状。若业主不配合,物业应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由相关部门依法对业主的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
什么情况属于违建
1、占用公共用地类: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
2、施工违规类:不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的建筑,如擅自更改结构、面积等。
3、擅自改建加建类:未经许可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
4、土地转让违规类: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建设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以及特区内城市化的居民委员会或股份合作公司的非农业用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
5、违反规划或超标准类: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业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违反城市规划或超过市政府规定标准的建筑。
6、改变使用功能类: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
7、逾期临时建筑类: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
8、未取得许可建设类: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乡村规划许可证)而擅自施工建设的,以及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乡村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
9、违反土地性质类: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在农用地、林业用地等非建设用地上建设的,以及非法转让、买卖、租赁或变相买卖、租赁土地进行建设的。
此外,建筑物如果违反建筑高度和容积率规定、侵占建筑退让线、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违反环境保护规定等,也可能被认定为违建。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更为具体的违建认定标准和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