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是指房屋所有权,而非使用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产权是所有权人对房屋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完整权利,属于私有财产权的一种,受《宪法》和《民法典》保护,且具有永久性(只要房屋未灭失)。
房屋使用权和产权区别
房屋使用权和产权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含义不同
房屋产权,即房屋的所有权,是指对房屋全面支配的权利,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权能。
房屋使用权,则是指对房屋拥有的利用及有限占有权,它通常是通过房屋租赁或借用等方式实现的,是房屋所有权中的一项基本权能。
二、权限不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一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这意味着房屋产权人拥有对房屋的全面支配权,可以出售、抵押、赠与、继承等。
房屋使用权人则只能按照约定的方式使用房屋,不能对房屋进行出售、抵押、赠与、继承等处分行为。使用权通常包含在所有权之中,是所有权人将房屋的部分权能(即使用权)暂时让渡给他人的结果。
三、时限不同
房屋产权属于私人财产权的一种,其使用时间是永久性的,除非因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而终止。
房屋使用权则通常有时间限制,如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在租赁期限届满后,使用权人需要归还房屋,除非双方达成新的协议续租。
综上所述,房屋使用权和产权在含义、权限和时限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产权是全面的、永久的支配权,而使用权则是有限的、暂时的利用权。在实际生活中,人们应根据自己的需求和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房屋权利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