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作为连续33年稳坐全国化工产业规模头把交椅的经济大省,近日再出重磅利好!6月9日,山东省财政厅印发《进一步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财政政策》(以下简称《政策》),10个方面、50条“真金白银”的举措,为民营经济注入“强心针”,更为山东民营化工企业破解困局、迈向高端指明了方向。
山东化工产业规模庞大。2023年,规上化工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8万亿元、利润1141.8亿元,占全国规上化工行业的19.6%、20.7%,炼化、精细化工等“七大板块”构筑起完整产业体系。
光鲜背后,行业高质量发展也遇到多重挑战:一方面,需求与价格“双承压”,大宗化工品同质化严重,价格下滑、内卷加剧,部分企业增收不增利;另一方面,产能与投资“双受限”,传统项目受能耗、土地指标约束,精细化工因规模小“入园难”,生物有机肥、农药等项目落地受阻。此外,还面临创新与融资难题,如技术迭代快但专利保护不足,民营企业因资金密集型属性面临“融资难”,银行信贷谨慎等。
而此次发布的50条政策“精准滴灌”,直击化工民企痛点。《政策》聚焦民营企业关切,多项政策直指化工行业关键需求。
鼓励创新发展。《政策》提出,鼓励民营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重大科技攻关,突破产业“卡脖子”技术。此外,山东省将聚焦重点产业链、工业“六基”及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实施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奖补。对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民营企业,给予三年最高600万元奖补。
重视标准制定。《政策》提出:支持民营企业主导或参与标准制定。对民营企业主导制修订的高水平国际、国家标准,每项分别给予最高40万元、20万元补助;对建设完成并通过评估的高质量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每项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10万元补助。
聚焦改造升级。《政策》提出实施技术改造设备更新补贴。特别聚焦石化、轻工、纺织等重点行业,提出对这些行业内的民营企业技术改造过程中涉及的研发、生产、检测、用能、发输配电等设备,以及配套软件系统、知识产权、科技成果等购置费用(单项购置费用应在10万元以上,且购置总费用不低于1000万元),省财政按照不超过购置费用10%的标准,给予单户企业最高500万元补贴。
此外,在融资破局方面,《政策》围绕供给、防控“双向发力”,多元化融资“输血赋能”。通过引导基金、供应链金融等方式,降低民营企业融资成本,破解化工项目资金壁垒。在公平竞争方面,《政策》提出:政府采购全面取消所有制歧视,扩大中小企业市场份额,为民营化工企业提供更多订单机会,打破“玻璃门”“旋转门”。
民营经济是山东化工的活力源泉。此次《政策》的出台,不仅是对“两个毫不动摇”的坚定落实,更是为民营化工企业量身定制的“破局方案”。从研发创新到融资保障,从数字转型到公平竞争,政策的“组合拳”正为企业卸下包袱、轻装上阵。当政策红利转化为发展动能,山东民营化工企业必将在建设世界级高端化工产业基地的征程中,书写更多“从大到强”的精彩故事!
来源:中国石油和化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