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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发文加强电化学储能安全管理

5月7日,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发布《关于加强电化学储能安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切实落实电化学储能安全管理责任,强化全链条安全管理,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通知》提出,将围绕六方面加强电化学储能安全管理有关工作,包括提升电池系统本质安全水平、开展电化学储能项目安全条件和设施论证评价、进一步完善电化学储能相关标准规范、落实电化学储能项目安全监管责任、加强部门工作联动和信息共享以及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通知》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工业和信息化部加快电池本体安全研究,推进电化学储能电池技术进步,规范电池系统设计和生产制造。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能源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加快推进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施工、验收、并网、运行等相关标准规范的制修订工作。能源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安全生产方面的标准规范,加强与储能电池产品强制性国家标准衔接应用。消防救援部门制定消防管理、火灾监测预警等标准规范等。

  《通知》还强调,所有电化学储能电站项目须依法依规实施备案。加强电化学储能建设与运行情况的监测和部门间数据信息共享,及时通报重大问题和情况。各地相关部门要将确保安全作为发展电化学储能的重要前提,融入到电化学储能发展各个环节,促进电化学储能高质量发展。

来源:中国化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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