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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乡村生态建设发展路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市委六届六次全会精神,为乡镇发展与改革指明了方向。关于乡村生态建设的进一步发展,我就本职工作,浅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一、加强保护与治理:打造和美宜居乡村

加强乡村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治理,应从多方面采取全面、动态的措施。一是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明确划定并严格管控生态保护区域,严禁在红线范围内开展不符合生态保护要求的开发建设活动,守护好乡镇的自然生态本底。二是紧盯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改善,严格落实各项重点防控措施,加强分析研判,聚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通过压实推进乡、村两级河长制责任,实现河湖巡视全覆盖,扎实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持续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畜禽粪污的综合利用率,减少土壤污染等措施,提升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服务功能。三要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加强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整合资源,强化举措,稳步有序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四是要更加完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户分类、社区收集、企业转运和处理”的政企联动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虽已建立,但“户分类”仍为该体系中的薄弱环节。持续通过多种宣传方式,如:安放标示牌、悬挂条幅、发放传单、垃圾分类入校园等,来树立群众垃圾分类的意识。另外,要持续推进落实各村(社区)的垃圾分类红黑榜和积分制,在村(社区)办公室固定位置设立积分兑换点和张贴榜单,坚持每月一评。垃圾分类到位,为其余环节开展提供了便利。五是要继续加强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工作,离不开相应设施的辅助,这就需要不断加大污水治理的资金和技术投入。需要积极向县级生态环境部门报送重点民生项目,申请项目资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将大量、较为集中的散户产生的污水通过污水管网接入污水处理厂中,保证生活污水收集的全面性,尽可能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排放分散性问题,由自行处理变为集中处理,不断提升污水治理水平。

二、巩固与提升:深化生态环境治理体制改革

政府部门作为生态文明建设主力军,应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谋划生态文明建设,统筹推进生态环保与经济高质量发展。大部分乡村建立健全了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较为明确了乡政府和各村(社区)在环保工作中的职责,构建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层层包抓”的网格化管理体系,但群众参与力度仍需提高。因此仍要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形成生态环境治理合力。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生态文明建设始终,建立健全民参与引导机制,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同享有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真正从“被动”变为“主动”,从“配角”变为“主角”。通过村委会、村民大会等方式票选聘任村干部、村民为乡村环境管理员,精细划定责任分区,监督管理区域内的房前屋后绿化美化、公共空间环境保持、垃圾清理、污水排放等问题。通过乡村流动喇叭、拉横幅渠道,加大垃圾分类、环境保护等科普力度,并进一步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引导更多村民群众自觉改变垃圾乱丢乱扔、污水乱泼乱倒、畜禽粪污乱堆乱放等不良卫生习惯。大力开展美丽庭院、文明家庭评比等活动,宣传一批示范村、示范户,营造人人爱护环境、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性工作,需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构建全民众共同参与的格局,而并非将生态文明建设归为政府部门的职责。通过以上多样措施,我相信可以使得乡村乡貌更美、更干净,环境更宜居,使得许多乡村人愿回来居住和发展,提升乡村经济效益

(冯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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