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 生活常识

乱倒生活垃圾罚款标准及注册垃圾经营企业条件详解

1.乱扔生活垃圾的罚款是多少?

乱扔生活垃圾的罚款标准不固定。个人乱扔生活垃圾的,可以处应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下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第三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缴纳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的,由直辖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市政府可对该单位处以罚款。对个人可以处生活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下、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以处应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下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2. 注册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业务的企业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从事垃圾清运、收集的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从事垃圾运输的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

(2)机械清扫能力达到总清扫能力的20%以上。机械清扫车包括洒水车和清扫车。机械清扫车应具有自动洒水、防尘、防喷洒和安全警示功能,并配备车辆行驶和清扫过程记录仪;

(三)垃圾收集应使用全封闭运输车辆,并应具有分类收集功能;

(四)垃圾运输应采用全封闭自动卸料车船进行,具有防止臭气扩散、防止溢出、防止渗滤液泄漏等功能,并应配备行驶和装卸记录仪;

(五)有健全的技术、质量、安全和监测管理制度并有效实施;

(六)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车辆行驶证;

(七)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机器、设备、车辆、船舶的停车位。

3、乱扔生活垃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什么?

(一)当事人的名称、地址;

(二)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行政处罚的实施方式和期限;

(五)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决定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必须加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印章。

可见,对于乱扔生活垃圾的行为,主管部门可以在法律范围内确定罚款等级。事实上,各地也出台了生活垃圾处理的地方性法规。这种乱扔生活垃圾的行为,如果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无论是组织还是个人,都必须按照规定处理生活垃圾。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