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聘任一批生态修复监督人
原标题:泰宁聘任一批生态修复监督人
(福建日报见习记者 庄紫怡 通讯员 熊明欢 李少兰) 18日,泰宁县人民法院联合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三明市泰宁生态环境局,共同举行生态修复监督人协作签约暨聘任仪式。
活动现场,四家单位共同签署《泰宁县生态修复监督人协作框架协议》,并正式成立生态修复监督人协作小组。协议对监督人选任标准、启动程序、职责清单及生态修复项目全流程管理规范作出明确规定,构建起“**—惩罚—修复—监督”的生态修复闭环工作体系,推动生态**与行政执法深度融合。
依据《泰宁县人民法院生态修复监督人选任与管理办法(试行)》,经组织推荐、个人申请及严格的**审查,涵盖生态技术专家、**代表、政协委员及村干部等群体的14名专业人士脱颖而出,成为首批生态修复监督人,现场获颁聘书。生态修复监督人通过对当事人生态修复履行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定期巡查、按期回访,并填写《生态修复监督日志表》,对当事人履行不到位、修复不尽心等情况及时纠正,**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态修复责任,确保修复责任落到实处。
(庄紫怡 熊明欢 李少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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