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质保期内:如果是房屋本身质量问题导致漏水,比如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等出现问题,可要求开发商承担维修责任。开发商应履行免费维修义务,直至房屋恢复正常使用功能。
2、已过质保期:属于公共区域漏水,比如楼顶、外墙等,可申请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如果是专有部分漏水,一般由业主自行承担维修费用,但如果能证明是相邻业主的过错导致漏水,如楼上住户装修破坏防水层、水管破裂等,则由相邻业主负责维修并赔偿损失。
此外,无论房屋是否在质保期内,都可以先联系物业公司,物业公司有责任对公共区域的漏水问题进行处理,也可以协助业主协调开发商或其他相关责任方进行维修。
在处理房屋漏水问题时,业主应及时固定漏水证据,如拍摄照片、录制视频,记录漏水发生的时间、位置、状况等详细信息。同时,查看购房合同中关于房屋质量及保修的条款,与责任方协商维修事宜,明确维修时间、维修方案以及对造成的损失的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通过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反映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解决。
房屋漏水的责任方在协商时拒绝承担维修责任怎么办
1、现场证据留存
拍摄漏水部位的照片/视频(标注拍摄时间、位置),记录漏水导致的墙面发霉、地板变形、家具损坏等细节。保留水费异常账单、邻居沟通记录,证明漏水持续时间及影响范围。
2、专业鉴定支持
委托第三方机构(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出具《漏水原因鉴定报告》,明确漏水是因房屋质量缺陷(如防水层施工不合格)、相邻业主过错(如私改管道)或公共设施老化导致。若涉及开发商质保期内的质量问题,需调取购房合同、《住宅质量保证书》,核对防水工程质保期限(通常为5年)。
3、物业/居委会调解
向物业公司提交书面《漏水情况说明》,要求其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督促责任方维修(公共区域漏水时,物业需牵头申请维修资金)。联系居委会或社区调解委员会,组织责任方、业主、物业三方协商,形成《调解记录》并由各方签字,若责任方仍拒绝,可作为后续诉讼证据。
4、行政部门投诉
向当地住建部门(住建局/质监站)投诉,提交鉴定报告和质保期证明,住建部门可对开发商处以罚款并责令整改。若邻居拒绝维修导致漏水扩大,可向城管部门或派出所投诉“相邻权侵权”,由行政机关介入责令停止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