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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物业费该由谁来承担

1、合同约定优先‌: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如果租房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由承租人支付物业费,那么物业费应当由承租人承担。这是基于合同自由原则,双方可以在合同中自由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2、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情况‌:如果租房合同中没有对物业费的承担进行明确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那么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房屋的所有权人是房东(即业主),因此物业费应当由房东承担‌。

‌3、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的特别约定‌:此外,《物业管理条例》还规定,业主与物业使用人(即租户)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但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这意味着,如果房东和租户之间达成了特别约定,并且该约定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那么可以按照约定执行‌。

如果租客和房东都没约定物业费,那谁付

1、一般原则:房东承担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缴纳物业服务费用。如果租赁合同中未明确约定物业费由租客承担,则物业费原则上由房东(业主)承担。

2、特殊情况:租客承担

如果租客实际使用房屋并享受了物业服务,且按照交易习惯或公平原则,租客应承担部分或全部物业费。

如果房东与租客在后续协商中达成一致,约定由租客承担物业费,那么租客需按照约定支付。

3、房东的连带责任

即使约定由租客支付物业费,房东仍需承担连带缴纳责任。这意味着如果租客未支付物业费,物业公司仍有权要求房东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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