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交付后没有入住,也是需要交物业费的。因为从法律上讲,业主购房后就享受了物业对公共区域等的服务,这些服务不因业主是否入住而停止。同时,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业主也有义务缴纳物业费,不能以未入住为由拒绝缴纳。
民法典中空置房物业费是怎么收取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关于空置房物业费的收取方式如下:
一、空置房物业费的一般收取标准
对于已经交付给业主的房屋,如果业主连续6个月以上未入住,且未与物业有特殊约定,那么业主可以按照物业服务费标准的70%交纳空置物业管理费。
业主需要向物业公司提交空置期间凭证,并经过物业公司核实确认后,方可享受空置房物业费减免政策。
二、空置房物业费收取的特殊情况
如果房屋尚未交付给业主,那么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业主无需承担。
对于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同样由建设单位交纳。
三、空置房物业费收取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空置房物业费的收取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业主和物业公司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理确定空置房物业费的收取标准。
综上所述,空置房物业费的收取方式主要根据房屋是否已交付、业主是否连续6个月以上未入住以及业主与物业公司是否有特殊约定等因素来确定。业主在享受空置房物业费减免政策时,需要向物业公司提供相关凭证并经过核实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