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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怎么分

1、婚前购买的情况

如果房产是一方在婚前购买并登记在其名下,通常视为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仍归产权登记方所有‌。

2、婚后购买的情况

如果房产是婚后购买的,即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通常也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应均等分割,但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如购买资金来源、双方贡献等因素进行判决,通常会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

婚后购买的房产,如何确定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1、购房资金来源

夫妻共同财产出资:无论是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共同收入出资,还是一方用婚后自己的收入购买,即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通常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婚后一方用自己的工资收入支付购房款,房产登记在其个人名下,该房产仍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方个人财产出资:若一方以婚前个人财产全款购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于出资方个人财产。如一方用婚前500万积蓄全款买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为其个人财产。但如果是一方以婚前财产加上婚后自己的工资收入购房,即便登记在自己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一方以婚前财产500万加上婚后工资收入50万购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父母出资情况

一方父母出资:一方父母全额出资,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目前司法实践一般认定为父母对子女的赠与,是该子女的个人财产。若一方父母全额出资,登记在双方或对方子女名下,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一方父母支付首付,夫妻共同还贷,无论登记在谁的名下,均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双方父母出资:双方父母共同出资全款买房,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父母支付首付,夫妻共同还贷,同样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产权登记情况

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夫妻双方出资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是最常见的情况。若房产由夫妻一方出资,但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体现了双方对房产的共同意愿。

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房产,产权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离婚诉讼中,法院会审查夫妻双方在购房时的真实想法。如果确实是将所购房产赠与未成年子女,将认定为未成年子女的财产,由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暂时管理;如果真实想法并不是将房产赠与未成年子女,该房产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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