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办理成功后,借款人会拿到房本(房产证)。在贷款买房的过程中,银行会持房产证到房地产局办理抵押登记,并在房产证内页的设定其他权利栏盖上抵押登记章,然后将房产证原件退还给借款人。
具体流程如下:
1、签订合同与支付首付款:购房者与卖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支付房屋价格30%的首付款。
2、银行贷款申请与审核:购房者向贷款银行提交贷款申请,银行审核通过后,将房款转账给卖方。
3、房屋交付与房产证办理:卖方与购房者及律师一起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并向购房者的贷款银行进行抵押登记。房管局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后,会有他项权证押在银行,购房者可以将房产证留在自己手中。
4、还清贷款后领取房产证:购房者还清贷款后,需向银行申请开具贷款结清证明和他项权证。然后携带这些材料和身份证、房产证前往当地房管局办理解押手续。解押完成后,房管局会将房产证返还给借款人。
房贷办理成功后是交付后开始还款
房贷的还款通常不是在交付房屋后开始,而是在贷款发放后开始。具体的还款日期一般由贷款人与银行共同协商决定,常见的有每月20号和每月10号两种。如果贷款人选择的是每月20号还款,那么还款日则是每月10号;反之,如果贷款人选择每月10号还款,那么还款日则是每月20号。
需要注意的是,合同约定的还款日和贷款人实际扣款日可能存在误差,为避免影响信用记录或产生额外费用,建议贷款人提前与贷款行联系,了解并确认具体的还款时间和金额。
另外,开始还房贷与房产证的办理进度无直接关联。只有房产证办理完成后,申请人才可以办理抵押贷款手续,但这并不意味着在房产证办理完成之前不需要还房贷。房贷的还款是根据贷款合同的约定进行的,与房产证的办理时间无关。
总的来说,房贷的还款时间是根据贷款发放时间和贷款合同的约定来确定的,而不是根据房屋的交付时间或房产证的办理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