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掉房子后通常是可以保留户籍的,但具体情况需根据当地的户籍管理政策来确定。若新房主同意,可与新房主协商将户籍保留在原房屋内一段时间,并签订相关协议,明确保留户籍的期限、相关责任等事项。不过这种方式可能会对新房主的落户权益产生影响,比如在一些对户口有特定需求的地区,可能导致新房主无法顺利将户口迁入,进而影响其子女上学学区划分等,所以需要双方充分沟通并达成一致。
部分城市设有公共户口,符合当地公共户口迁入条件的,可将户口迁入当地的公共户口管理部门。例如在长沙,如果房产已售出,户口无处挂靠,可以申请落户房产所属辖区的公安派出所集体户口。
如果有直系亲属或其他亲属的户口所在地允许,可将户口迁入亲属的户口中,但需符合当地的户籍政策和相关规定,经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办理迁入手续。若所在单位设有集体户口,且符合单位集体户口的迁入条件,可申请将户籍迁入单位集体户。
如果当地有特殊规定,比如要求购房者必须将户籍迁入所购房屋所在地等,那么卖掉房子后可能需要按照规定办理户籍迁移等相关事宜。
申请公共户籍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无处挂靠户口:在房产交易后,原房主没有其他亲属可以挂靠户口,或者不符合迁入单位集体户口、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口等其他落户条件,导致户口无处安置。
2、符合相关落户政策:虽然是申请公共户籍,但也需要符合长沙市整体的落户政策框架。比如在长沙市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在长沙市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满一定期限;或者是在长沙市投资兴办企业、个人创业,已纳税或已安置人员就业的相关人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