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特金斯:多数加密货币首次代募不受证交会管辖
**分类新框架重塑监管边界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成员保罗·阿特金斯在区块链协会年度政策峰会上表示,多数****发行不应属于该机构管辖范围。他提出了一套**分类体系,将大多数发行项目归类为非证券类产品。这一论述揭示了监管权责的划分逻辑,阐明为何多数ICO活动应归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监管。
ICO监管范围的收缩
阿特金斯援引其上月提出的**框架,将加密领域划分为四类**。他强调SEC应仅监管证券型**——即符合现有证券法规的传统证券数字化形式。其余三类**相关的ICO则应视为非证券交易,包括网络功能型**、数字收藏品和数字工具,这些均不符合证券定义标准。
他指出这些**广泛存在于去**化网络、互联网文化场景及实用服务中,相关ICO理应不受SEC审查。这一立场显著改变了该机构早先对ICO的解读方式。值得注意的是,其框架中四分之三的**类别将被纳入CFTC监管范围,这种划分促使SEC专注于证券型**监管。
分类体系重构监管格局
阿特金斯表示,SEC应鼓励不具备证券特征的**项目发展。他认为开发者在面对模糊分类时需要明确指引,这延续了其七月关于“加密项目”计划的表态,该计划可能提供豁免条款与安全港规则。

此番论述重启了2017年ICO热潮时的监管讨论。当时SEC曾对多家未注册证券发行方提**讼,导致美国ICO活动骤减。阿特金斯的新立场暗示既往的“一刀切”监管模式或将改变。尽管参议院仍在审议加密市场结构法案,行业已显现新发展动向。
**分类与市场结构影响
阿特金斯列举了多项不符合证券定义的**实例,包括去**化区块链网络**、网络迷因**、热点事件**及趋势型数字收藏品。同时涵盖具备准入功能的工具型**,如门票凭证与会员****。
此立场使多数**类型划归CFTC的轻量级监管框架。阿特金斯承认ICO涵盖**四个类别,形成多重监管路径。因此SEC将专注证券型**,其余类别则由CFTC负责。行业参与者正密切关注这些进展以设计新型融资架构,关于发行方如何定义**实用性、所有权与功能性的讨论仍在持续。
这场讨论亦关联SEC与CFTC在数字资产管辖权的长期争议。阿特金斯的框架提议建立更清晰的划分标准,认为多数数字资产更适合商品导向的监管体系,唯证券型**需SEC监督。其论述显示出监管思路转变,随着行业对**发行重燃热情,SEC的监管角色正趋于收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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