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因艰难而不为 网尚文化维权业务札记_网尚文化
网尚文化创立于2004年,是****的影视娱乐内容数字发行服务提供商。影视娱乐内容,说明了网尚文化所经营的产品的主要属性;数字发行服务,说明网尚文化的服务特点。正是因为网尚文化产品及服务的特点,使得网尚文化成为一个数字影视版权的坚定维护者,打击网吧盗版、互联网盗版的勇敢斗士。
打盗版是保障网尚文化业务模式的必要手段
在网尚文化的业务中,有一块是"网吧院线",就是向网吧提供一个包含影视服务器在内的网吧内部影视平台,提供正版的电影电视剧内容。安装了这个平台的网吧,就可以流畅地为上网者提供影视观看、点播服务。
网尚文化的创始人黎锋先生**发现并完善了这种业务模式,刚推出时也深受网吧主欢迎,因为这种模式能解决在网吧观看影视节目时所占带宽的问题,也是上网者乐于使用的一种服务。当时遍布**各地的网吧内,几乎都在播放着由盗版商压缩制作,甚至直接由网吧老板下载的影视剧。
网尚文化还为网吧提供"增值"服务,譬如《命运呼叫转移》、《大灌篮》、《见龙卸甲》等电影举办网络首映,譬如网尚文化旗下各"院线"与CCTV同步播映《岁月风云》、《李小龙传奇》等电视剧,譬如邀请TVB、ATV一线明星到网尚文化的合作网吧做推广……很快,网尚文化的"网吧院线"安装量就超过了5万家网吧,遍布**各地。截至2007年底,网尚文化手上的网吧渠道资源迅速扩大,终于实现了盈利。
网尚文化的这种业务模式,很快得到了盗版者的结盟反抗。一些不负责任的公司和个人,模仿"网吧院线"的模式,推出了自己的网吧影视平台,因为它们不用支付每年几千万的高额版权购买费用,用盗版的内容在其平台上播放,所以盗版平台就有了推广价格上的优势。另外,因为盗版者不用去遵守院线下线后3个月才能在互联网上播映等规则,常常在首映当天或第二天就能提供盗版片源,所以显得盗版平台的内容更新更及时。
就像盗版音乐、盗版书一样,网吧影视盗版一时间甚嚣尘上。对于已经付出昂贵的版权购买费用的网尚文化来说,打击数字影视盗版、维护已有版权,就成了不得不为之的保卫战。
不等不靠 找到有效地维权模式
打击盗版并不容易。一开始盗版商没把网尚文化放在眼里,看到网尚文化的迅速发展,盗版商顿时"奋起反抗"。他们出了很多阴招:一是借助当地资源给网尚文化下绊子,牵扯到地方利益,2007年7月,某省广播电影电视局专门发了《关于制止在网吧推广使用"**网吧院线"业务》的文件,认为网尚文化"**了当地经济";二是杀价,刚开始,网尚文化的"**网吧院线"3500元/月;没多久,盗版商也弄出个所谓的系统,号称2500元/月,等到黎锋降到2500 元,盗版商又降到2000元,杀到**,盗版商几百块也敢出手。
网尚文化不得不和网吧以及它们的盗版内容商一家一家地去打官司。然而,海量的官司迅速拖累了网尚文化这家仅仅300多人的公司。从商业角度来看,这显然是成本远大于回报的做法。
痛定思痛,网尚文化创始人黎锋下决心让出三分之二的版权利益,建立一个"利益共同体"。引进专业的律师法务人员和网尚文化在各地的版权代理商,组成一个团队,相当于将对侵犯网尚文化影视版权的网吧进行调查取证的工作,部分外包,三方分工合作批量取证,规模化维权,获得赔偿后,三方再共同分成。这就是"三三制维权"的新模式。
有了利益的激励,网尚文化仅10多人的维权事业部,管理着**数百名律师和合作伙伴,发挥奇效,节节推进。其维权案例数度入选北京市**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法院甚至**人民法院公布的知识产权保护经典案例。"三三制维权模式"也得到了**版权局的好评:网尚文化是企业依靠自身力量反盗版的好典型,其维权模式值得推广。**版权局还邀请黎锋前去为执法大队做经验交流。
企业反盗版的艰难超乎想象
有了团结社会力量一起反盗版的模式,网尚文化的反盗版斗争依然艰难。盗版者、盗版商的抗拒力量非常强大。可以想象这些不惜违法的家伙,又怎么会老老实实地被网尚文化反盗版。
网尚某地的代理律师,刚刚在法庭立案结束,出门还是法官送出来眼看着上了出租车的,两条街后出租车被拦下,律师遭不表明身份者殴打。
某地法院通知开庭,开庭日当天早上,法院门口来了一群老人静坐,不让开庭,经了解是被某些人雇来的。某省高院一**内部口头通知**,凡网尚文化**网吧的不予立案,理由是和谐社会不应该有这么多案子。某盗版单位,就是当地的电视台。某地媒体撰文,说状告网吧主是欺负弱势群体。
种种难以想象的反应,就这样反应在网尚文化的反盗版过程中。在**这个以人际关系为生活基础的社会环境中,状告一个人,引来的就是一堆人,而且是一堆有"权力"的人。
为此,网尚文化也在不断调整反盗版工作的**。一开始是状告单个的网吧,后来应法院要求批量化。再后来,网尚文化主动召集网吧主开会,提出和解方案。第三个阶段,目标直指网吧盗版平台的提供者----盗版商。
在这个过程中,网尚文化一方面根据**线的情况来调整,一方面也积极地把握**政策,并不断地将反盗版**线的情况上报相关部门。终于在2010年12月,等到了**人民法院关于严打网吧盗版商的**解释。
将死的盗版商依然不消停,四处散布没有盗版了,网尚文化的反盗版没事做了,合作的代理商挣不到钱了。
有关知识产权的全**识和**体系
近几年来,**版权局对盗版的打击力度一直在加强,'**''世博''亮剑'等各种反盗版专项行动不断。网尚文化的反盗版工作,只是这个大趋势中的一朵小浪花。仅从互联网影视版权价格开始飞涨,就可以看出打击盗版的成效。但是,获益的版权方并没有发出多少声音,反而是盗版商的不满、反击依托开放的互联网媒体呈现出来。这也是网尚文化不断被误读、被盗版商攻击的原因。
遗憾的是,社会公众的版权意思还很弱。社会上固有的财产习俗,对知识产权认知的不足还在影响着包括媒体精英、法律人士在内的思想。他们认为:状告盗版者可以,官司赢了得到赔偿(盈利)就不应该。在网尚文化反盗版的工作中,就遇到过这样的问题,比如某地法院对于盗版片子的判罚,10000元/部;盗版商去找媒体说,那1万元被网尚当做盈利了。媒体就莫名其妙地充当盗版商(弱者?)的保护伞,说反盗版盈利不应该。反馈到另一个法官或者下一个案子,判罚的尺度就'打折'了。
**法学家、**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说:"股权,知识产权,是近代出现的两种新的产权形式。这两个权益的产生、这两种财富的产生起到了巨大的社会推动作用。我有一只羊,我可以自己吃,我也可以卖给你来交换(这是传统的物权和债权)。现在我也可以把羊作为投资的价值,我也可以把羊作为知识产权克隆一只羊,克隆一只羊的价值远远超出了原来羊的价值。所以股权和知识产权的出现引起了人类社会巨大的飞跃。\
资本的作用是非常大的,股权就是资本的权益,知识产权就是知识社会中的权利,智慧成果中的权利。这样两个权利的出现就已经不是我们传统的物权、债权能够包括的经济活动,它所产生的利益也不是原来我们物权和债权能够想象的。所以,世界上的首富是比尔盖茨这样新一代拥有知识产权和股权的人物。"
反盗版任重道远 不解决盗版文化产业就没有未来
作为市场的领跑者,网尚文化创始人黎锋曾经问过一个盗版商,"你认为你们还可以活多久?"回答是,三到五年。尽管盗版商自己也知道盗版不是一个可以长久依赖的发财方式,但它们不会自行消失。
反盗版、保护知识产权,涉及很多产业和层面,只是在影视、音乐、文学这几个主要的、有着广大消费群体的方面,引起的波动比较大。从孔乙己偷书不算偷论起,可以想到"提高社会公众的版权意识和著作权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形成自觉抵制侵权盗版制品、重视版权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尤其重要。国民的版权认知度达到80%以上,已经成为**版权局"十二五"的工作目标。
于2010年12月启动,2011年3月结束的新一轮"打击侵权盗版专项治理行动"开始了。此次专项治理行动以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计算机软件、网络信息、文学艺术、文化娱乐、广告设计和工艺美术及工程建筑设计等为**监管领域。主要任务是打击贩卖盗版图书、盗版教材、教辅;打击非法制售盗版音像电子制品;打击非法预装盗版计算机软件;打击互联网侵权盗版;打击非法印刷复制和非法加印。
网尚文化仅仅是做数字娱乐(互联网)内容相关的版权服务的,只是上面提到的众多领域里的一部分,是整体文化产业的一个分支。已经积累了巨大财富的**,未来的发展空间在于文化产业的大幅提升。而版权保护、打击盗版,是发展文化产业的基本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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